本报讯 为深入全面落实全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银山镇以“强村固基”工程为着力点,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富民强镇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银山”进程,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该镇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详细规定了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计划,与村签定了村集体创收目标责任书,村党支部与党员签定了争创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强村固基、强村富民”行动的实施方案》、《银山镇201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惩办法》、《关于明确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争先进位责任的通知》,主要围绕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经常性工作、自定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总分100分,严考核,严奖惩。
干部下村,五进五促。银山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联系点,每名领导干部和1名部门负责人联系1个典型村、1个经济薄弱村。镇党委选派的“第一书记”全部与机关工作脱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所联系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发展规划,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促进经济强村巩固提升,实现经济薄弱村突破发展。镇党委对“第一书记”实行周调度、月点评、季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制度。
重新定位,激发活力。银山镇党委调整出台了《关于加强支部书记队伍管理的意见》,规定将支部书记的工作实绩与村集体增收、个人利益相挂钩,以实绩论奖惩,凭工作定荣誉。即对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的空壳村、经济薄弱村及村集体经常性经营收入年度增幅较大且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村干部除按有关规定领取报酬外,提取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超出上年度部分的10%奖励村支部书记。设立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等五个台阶,凡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上述台阶之一的,分别奖励村支部书记2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20000元;提高村支部书记固定工资,以上年度固定工资为基数,分别提高20%、25%、30%、35%、40%。对获得以上奖励的单位,按管区支部书记奖金总和的5%对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管区主任进行奖励,按所包村支部书记奖金的10%奖励包村干部;对抓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无办法、无措施、无起色和当年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经济空壳村、薄弱村,一律取消当年度村集体和村党支部书记、镇包村干部表彰奖励和评先树优资格。 (张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