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思宏,副主任何振泉、李元申、尹承海,秘书长吴绪月出席会议。
  刘思宏主持会议。
  会议确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4月24日。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视察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四)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