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对于价格监测工作意义重大,标志着价格监测工作走上法制化道路。为贯彻落实好该《办法》,县物价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该局组织三名同志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办法》,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基本内容,吃透其精神实质。组织全县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举办了“以会代训培训班”,明确了监测定点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全年价格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充分利用东平县政府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办法》的颁布实施,并印发《办法》及东平县《价格监测工作手册》发放给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大型超市等生产经营者,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他们根据《办法》对价格监测预警的定义,在强化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的基础上,拓展价格监测预警领域,逐步建立在价格形成机制中起重要作用的成本及市场供求等信息搜集机制并分门别类形成数据库,为研究价格变动规律储备资源。同时加强对监测定点单位的指导与管理,严格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测数据和分析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郑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