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物价局《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举行《拟调整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2年5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对起草的《拟调整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内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东平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东平县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12年5月2日至5月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东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由财政、统计、物价、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联系人:巩平    联系电话:0538-285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