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工商局根据商标权利人的投诉,在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将东平辖区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制售多种品牌润滑油成品桶行为进行查处。
经现场查获假冒“长城”、“壳牌”、“美孚”、“昆仑”贴膜标识各10000余张,“东风”、“龙工” 贴膜标识150卷(800米/卷),各种商标防伪标识30余万张,“长城”、“昆仑”成品桶10000余个,桶盖10000余个,桶封盖80000余个,模具57套,生产工具一宗,价值30余万元。
检查中,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品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使用证明。当事人擅自制售上述品牌成品桶,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涉嫌触犯刑法。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李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