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德健的提请,于2010年12月21日决定任命:
  吴京芳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一年)。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