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整体推进,全面提升。
一、围绕中心,积极作为,认真履行服务发展的首要职责
主动服务大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和东平湖国家5A级景区,积极参与综合整治,竭力提供法律支持;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景区检察联系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提升东平旅游形象;围绕打造“五最”环境品牌,深化、细化和实化各项服务措施,为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忠实履行责任,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126件169人,提起公诉338件549人。对黑恶势力、盗窃抢劫、涉枪涉爆等八类犯罪,坚决快审、快捕、快诉。对重特大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公正、高效。恪尽职守保稳定,千方百计促和谐,认真落实综治措施,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双百专项”活动,有效推进平安东平建设。
时刻牢记使命,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13件20人,大要案10件,均在当年作出有罪判决,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着惩治于既然,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坚持抓教育、建网络、敲警钟、促防范,构建起“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的预防腐败机制。健全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惩危害民生犯罪,全心全意维民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惠农资金等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查办了一批发生在住房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在办理个别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帮助他人套取新农合资金一案时,针对新农合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确保惠农资金安全。
高度重视涉检信访,诚心诚意化民怨。全年共妥善处理信访案件79件,对9起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反馈,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事前抓防范、事中抓处置、事后抓修复,深化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预先应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化解信访苗头83起。
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尽心尽力解民难。全体干警与77个村、23家重点企业结对联系,帮扶困难家庭,资助失学儿童。 积极开展“五进两服务”活动,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想所需,真诚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检察室充分发挥预防犯罪的“屏障”作用、化解矛盾的“窗口”作用、综合治理的“前哨”作用,已成为检察机关“接地气”的重要载体。
三、拓宽职能,强化监督,竭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追求司法公正与创新维权机制相结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1人,追捕追诉漏犯3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采取品行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方式,对13名未成年人犯依法作了妥善处理,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维护群众权益相统一,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提请市院抗诉5件,息诉10件。办理创新型案件31件,其中民事督促起诉案件30件。督促相关单位在全县开展彻底清查整顿活动,共追回违规发放低保资金120余万元,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2000余人。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并重,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共进行各类检察328次,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15次。完善超期羁押监督长效机制,落实“羁押期限管理手册”、“一证通”制度,确保了无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发放约见卡456份,接受在押人员约见106次。
四、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教育,筑牢干警思想基础。把握“三个到位”,抓住“四项关键”,搞好“五个结合”,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用十八大精神武装检察人员头脑,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驾驭全局能力。在实践中,喊响了“从党组做起,向党组看齐”的口号,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中层干部做到“自身正、带头干、顾大局”,一般干警“听指挥、守纪律、讲奉献”。以班子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干警人人扎实苦干、人人开拓进取、人人争先进位。
抓好监督约束,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创建活动。全面推行“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着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围绕构建“幸福检察”愿景,确立检察文化理念,努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体现公平正义、融合东平文化精髓的检察文化品牌。
2013年,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院吴鹏飞检察长提出的“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更加自觉地服务建设小康社会,在转变理念、促进发展上要有新提升;二是更加有力地履职尽责,在打击犯罪、维护正义上要有新作为;三是更加扎实地推进“三项”建设,在固本强基、强化保障上要有新突破;四是更加积极地深化检察改革,在规范管理、激发活力上要有新成效;五是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要有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