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全县各界各行业杰出人士特别是优秀企业家的聪明才智,提高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确保“幸福工程”和“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强力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加快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根据《东平县政府经济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经过认真考察,县政府决定聘任孟广银、李飞、陈树明、丁庆忠、田汝会、李勇、黄贵银、彭爱民八位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经济顾问,聘期一年,自2013年2月16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止。聘任期内,各位经济顾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