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全市首次获得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荣誉的检察官,她在全市率先发起成立东平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她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表彰为“泰安市优秀女检察官”、“泰安市三八红旗手”、“泰安市维权先进个人”、“泰安市优秀辩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她就是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秦宏。
本领,是这样炼就
  打铁还须自身硬。学好业务,练好本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秦宏具有较高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切实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她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不断钻研业务,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几年来,共撰写预防经验及理论研讨材料15篇,其中3篇被高检院予以转发,8篇被省院采用,3篇预防调查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所撰写的理论研讨文章在省市院召开的检察理论研讨会上多次获奖。经过层层选拔和激烈角逐,她去年被评为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成为全市首次获此殊荣的检察官。由于她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突出的工作业绩,2010年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帮助工作7个月,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高检院发函省检察院予以表扬。
奉献,在这里体现
  选择了检察,就是选择了奉献!几年来,秦宏勇于承担,敢于担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检察官对人民的承诺。工作中,她大胆创新。创办了全市第一家预防职务犯罪期刊《清风》,为会员单位提供了交流平台,扩大了预防工作的影响力。在全市首家、全省首批建立了多功能、现代化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省市院主要领导亲临展览室视察指导,县委书记赵德健带领县五大班子领导参观展览室并作出重要批示。依托警示教育展览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县纪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县委组织部积极沟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局乡级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局乡级领导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都要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接受教育,并且把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室作为新提拟任职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先后有180多家单位共15000余人参观学习。在全省警示教育展览室建设现场会上秦宏作了典型发言。她积极向领导建议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平安东平”建设五年规划。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她主动同县政法委协调沟通,紧密联系东平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平安东平”建设五年规划,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检企共建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与全县5家大型企业建立了检企共建机制,成立了由双方主要领导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签了《关于建立检企共建机制开展反腐倡廉“疫苗工程”建设的意见》,帮助企业分析查找了136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56条自我防控措施,制作了300个“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桌牌,并编辑出版了“廉政家书”汇编——《爱的叮咛》,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威信,是这样树立
  “公生明,廉生威”。严格执法是人民检察官的职业责任。秦宏淡泊名利,安于清贫,不为情所扰,不为物所惑,不为钱所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能够正确认识、执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搞特殊,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顾大局,讲奉献,树正气,不计较个人得失。几年来,先后拒收各种礼品、礼金近20次,拒请几十次,经受住了权力、物质、私情等各种考验,树立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