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尹文静)为保障全县重点工程优质鱼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建成优质项目、廉洁项目,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县水产局采取“四制”举措,保驾优质鱼项目建设,效果显著。
  实行项目法人制。县水产局作为项目法人,是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部责任。项目法人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狠抓项目工程实施,严格执行设计标准。接受上级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争取上级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项目法人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实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制。项目法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项目招投标,通过招投标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工程实行监理。按照合同把控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使工程顺利实施。
  实行项目资金审核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资金管理上,由项目领导小组把总关,明确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面,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对项目建设中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控制,聘请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定期审计,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