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0年,我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全年收缴入库1139.7万元,是2009年的16倍,实现了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大突破,被市政府破例给予50万元的奖励资金。
价格调节基金是扶持生产、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的专项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抑制价格异常波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手段,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对建设生态和谐东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县的征管工作进一步作了细化,提高了征管工作的执行力。针对房地产开发价调基金征收难度大的实际,创造性地把价调基金的征收作为建设部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核发《房产证》的前置条件,并制定了征管工作责任制,从而形成了房地产开发价调基金征收“双把关”征管模式,有效地堵塞了征收漏洞。
在征收工作中,物价部门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征缴相结合,他们一方面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对价格调节基金在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所起的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及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另一方面深入有关企事业单位,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法律、法规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增强生产经营业者的社会责任感,对拒不缴纳的企业适时启动依法征缴程序,促使相关生产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同时,提高征管人员的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征收,严格征收政策,严格征收标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为了充分利用价格基金的调控作用,他们在加大基金征收的同时,加强了基金使用范围的研究。针对前两个月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关于稳价格、保民生工作的部署,近日,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正组织力量调研测算按照“双启”联动机制的规定,着手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工作,使价格调节基金在保民生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赵靖德)